防疫措施調整方案

防疫措施調整方案

 

民國109年6月18日
第9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會議審議通過

壹、109年6月24日本學期期末考結束前,維持現有各項防疫措施:

  1. 一、進入校園(含第一校區、志平樓、大明樓)之人員均需量體溫,額溫超過37.5℃、耳溫超過38℃者,均不得進入校園,但不強制配戴口罩。
  2. 二、進入校園後,應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頒佈之「防疫新生活」相關規範,如未能保持室外1.0公尺、室內1.5公尺之社交距離的情形下,仍應配戴口罩。
  3. 三、學生交通車因屬密閉空間,且難以保持社交距離,仍維持量體溫及強制配戴口罩措施。
  4. 四、學生宿舍維持每日晚間量體溫的措施。
  5. 五、本校附設幼兒園部分,依幼兒園規定辦理。

貳、109年6月25日後,各項防疫措施規範如下:

  1. 一、進入校園(含第一、第二校區)之人員無需量體溫,亦不強制配戴口罩,但請做好自主管理,如有發燒或其他不適情況,應辦理請假手續,不得進入校園。
  2. 二、進入校園之車輛以具有本校通行證者為原則,無通行證者不許進入,若有受各單位邀請之貴賓,請事前向總務處辦理登記,轉知警衛室放行。
  3. 三、暑假期間(至日間部開學日109年9月14日前,含例假日)出國規範:
    1. (一)、教職員工同仁:
      1. 1、應到校務公、授課者,應事前辦理請假手續外,並應說明出國時間、地點、理由等具體內容,陳請校長核定後方得出國,違者嚴懲。
      2. 2、無需到校務公、授課者,雖無需請假及奉核,但至少應於109年8月20日前返國,否則,即應按前項規定辦理。
    2. (二)、學生:
      1. 1、本國生
        1. (1)日間部暑修班及進修學制應到校上課者,應事前辦理請假手續外,並應說明出國時間、地點、理由等具體內容,陳請校長核定後方得出國,違者嚴懲。
        2. (2)無需到校上課者,雖無需請假及奉核,但至少應於109年8月20日前返國,以免耽誤學業。
        3. (3)如有辦理海外參訪或國外畢業旅行規畫者,應由各系科、導師協助事前向學校提出申請,並經校長核可後方得辦理,且應於109年8月20日前返國,以免耽誤學業。
      2. 2、境外生
        1. (1)如有返回母國之需要者,應事前向研究發展處提出申請,違者嚴懲。
        2. (2)返台前應與研究發展處師長保持密切聯繫。
        3. (3)返校後應遵守我國政府頒佈之居家檢疫規範,違者嚴懲。
    3. (三)、居家檢疫規範悉依我國政府最新規定辦理。
  4. 四、暑假期間(至109年9月14日前,含例假日)除必須使用之教室或空間,一律由總務處進行消毒後封閉。各學術、行政單位請於109年6月24日前,向總務處提出需求申請,以利總務處統籌作業。
  5. 暑假期間各單位遇有重大工作推動而有人員群聚之可能時,例如:各類招生、考試、社團、即測即評、會議等活動(茲不一一列舉,請各單位依職權判斷執行),請事前進行活動空間的社交距離規劃作業,且本校工作人員均應配戴口罩。